犯罪行为如何定性?诈骗?盗窃?侵占? |
分类:生活随笔 时间:(2014-12-31 16:36) 点击:174 |
今天我们再次地邀请到了河南著名律师——崔喜强律师来我们栏目组作客,对诈骗罪、盗窃罪和侵占罪的界定作出解析,本期我们主要以具体案例来分析这三个罪名的区别,谈谈骗取整套手续将他人轿车出售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? 【案情介绍】 2010年11月底,张某认识了黄某,之后主动与黄某联系,骗取黄某信任。同年12月30日,黄某在张某的介绍下以9.95万元的价格买了一辆xx型号轿车,黄某本人因手受伤而无法驾驶,便雇佣张某为其开车,负责每天接送黄某上下班。2011年1月28日,张某以为车上户为由,骗取黄某xx型号轿车的所有手续及黄某本人身份证复印件,当日为车办理上户手续后,张某以8.7万元的价格将该轿车销售给了“兄弟车业”公司,并将卖车款大部用于个人消费。黄某多次电话要车无果后报案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