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性犯罪嫌疑人被讯问的行为表现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4-12-31 16:39) 点击:163 |
(一)观望型。 这类女性犯罪嫌疑人通常有着良好的家庭和工作环境,基本上属于单位和家两点一线的传统妇女,社会经历比较单纯,涵养相对较高,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的整个过程也是其诚实与谎言、责任与逃避的道德交锋的过程。如犯罪嫌疑人卢某大学毕业后即到本单位工作至今,并成为该单位的中层干部,有着人人羡慕的职业和家庭。因涉嫌受贿被司法机关传唤后,心情既害怕又矛盾,供述罪行时吞吞吐吐,全盘否认怕说自己认罪态度不端正,丧失从宽处理的机会,全部交代又不甘心,想观望侦查人员到底掌握了自己多少的犯罪事实和证据。侦查人员通过层层引导,挤牙膏式的耐心讯问,最终突破口供,获得第一手的证据。 这类女性犯罪嫌疑人对于检察机关的调查抱有侥幸心理,既不全部承认也不全部否认犯罪事实,在不确定对方确实掌握自己罪行时,不会轻易供认或者全部供认。在行为上通常表现为双腿交叉,目光空洞,不愿意与侦查人员正面对视。回答问题缺乏积极主动性,时常低头不语,但眼神闪烁,手上常有卷衣服边或搓纸巾等小动作。 (二)表演型。 这类女性犯罪嫌疑人以40岁左右的中年妇女居多,浓妆艳抹,穿戴时髦,一般具有较丰富的社会经历和复杂的人际关系,经常接触社会不同层次的人,虽然没有很高的学历,但有一定程度的知识面和社会阅历。如涉嫌行贿人李某,高中毕业后来京务工,从一名餐厅服务员干起,20多年后已经是某私企老板,社会经验相当丰富。其在被检察机关调查的整个过程中,始终手捂胸口,轻蹙双眉,大谈自己的创业艰辛和婚姻家庭的不幸,当侦查人员一切入正题时,或避而不答,左顾而言他,或沉默不语,面带痛苦状,不向司法机关透露任何有价值的信息。 这类女性犯罪嫌疑人对于侦查人员的讯问避重就轻,不正面回答问题,时而情绪亢奋、时而悲观绝望。对与案件有关的实质性问题非常谨慎,尽量不答或少答,却能主动讲述自己的家庭琐事,诸如父母生病,孩子上学等,一方面博得讯问人员的同情,另一方面分散讯问人员的注意力,拖延审讯有效时间。 (三)对抗型。 这类女性犯罪嫌疑人前者一般性格外向、急躁、自控能力较差,后者一般性格较为冷静、遇事有主见。尤其是后一种人在实战中是最难应付的,通常以一副“任你说破嘴皮,我就是不理你”的姿态示人,或架腿抱胸,或头仰着歪向一侧,目视墙壁,根本不和审讯人员对视交流。 如犯罪嫌疑人胡某,对检察机关的传唤有强烈的抵触情绪,性格急躁、倔强。讯问初期就情绪失控,耍起小女人脾气,不论侦查人员说什么、问什么,是不是与案件有关的,一概针锋相对,处处顶撞,甚至拍桌子瞪眼,大声叫骂,使审讯陷入尴尬,无法继续进行。侦查人员采取暂时冷处理的办法,让其一人独自反思,等情绪平静下来,亮出有力证据说服对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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